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府办〔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保险业健康发展,在不改变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身份及其与保险公司法律关系的前提下,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保险机构中非本市户籍的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以下简称保险营销员)。
本市保险机构中,已在本市以外的其它社会保险统筹区域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保险营销员,以及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的保险营销员,不适用本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 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共同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代理保险营销员参保业务。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在开展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中,应加强对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及保险营销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保险营销员可依照本暂行规定,自愿同时参加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
第五条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营销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二)与本市保险机构签订了《个人保险代理合同》;
(三)经过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并取得《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四)在本市保险机构中从事保险营销工作6个月以上;
(五)身体健康,未患癌症、肾衰竭等重大疾病,也没有进行过器官移植。
第六条 参保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全额缴纳。
参保保险营销员应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选定本人月缴费基数,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于每月5日之前存入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定账户,由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办理缴费事项。
参保保险营销员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缴费基数。
第七条 参保保险营销员中断参加社会保险,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交。
第八条 保险营销员的参保手续统一由本市保险行业协会代理。
保险营销员在办理社会保险时应向本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
(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三)个人保险代理合同;
(四)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五)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保险营销员,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及时将上述材料提交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
第九条 参保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设立保险行业专门窗口,受理保险营销员的参保事项。
第十一条 不符合本规定参保条件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无效。对社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追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当设立专职部门,负责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代理业务,不得向参保保险营销员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当设立专门账户,负责代收代缴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险费。
市保险行业协会不得挤占、挪用、侵吞参保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 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保险营销员的参保工作。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目录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目录》已经2008年10月17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郑振涛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目录
一、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88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发展和改革局
1
市管权限内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的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的核准
《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2
市管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市经济贸易局
3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市科技信息局
4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频率指配
《无线电管理条例》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5
设立除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外的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
6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摆卖、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7
机动车登记、报废、变更审批及驾驶员资格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按粤价[2004]332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粤价函[2007]382号等相关文件的标准收费
8
爆炸作业单位、人员资格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9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含典当业、旅馆业、印章刻制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典当条例》、《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
按计价格[1999]1707号、计价格[1994]916号文的标准收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公安局
10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1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集会游行示威法》
12
设立内部保安组织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自制保安员服装、标志许可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
信息网络安全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4
剧毒化学品购买、准购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
跨市运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6
省内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枪支管理法》
17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
中国居民因私出境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签注、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遗失护照、通行证等旅游证件出境申请核准
《护照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按计价格[2000]293号、广公境字[2002]062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1993]价费字164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计价格[2003]391号等文规定的标准收费
19
消防设施设置许可
《消防法》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公安局
20
户口迁移、入户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按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等文规定的标准收费
市民政局
21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按粤价[2000]2号文标准收费
22
全市性、市内跨县(市、区)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及分支(代表)机构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按粤价[1996]320号、粤价[2004]223号文的标准收费
市财政局
23
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会计法》
按粤价函[2003]182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4
设立会计代理记帐机构审批
《会计法》
市编办
25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按计价格[2000]43号、粤价[2000]188号等文规定的标准收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7
外国人入境就业及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8
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国土资源局
29
村民住宅用地、旧城区改造建设项目用地、临时用地、开发未利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一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
《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代收土地转让契税
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含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许可、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抵押许可
《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房地产管理办法》
代收土地转让契税
31
采矿许可
《矿产资源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按粤府[1995]62号、粤价费(1)字[1993]112号等文规定的标准收费
市建设局
3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筑法》
33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4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35
燃气设施改动及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15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36
划拨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7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
市交通局
38
非深水岸线使用及港口经营许可
《港口法》
39
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许可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船舶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交通局
40
管养范围内利用、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许可
《公路法》
41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4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市水利局
43
取水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按粤行费韶字043601号文规定收费
44
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和作业项目审批以及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4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和作业许可
《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按粤行费韶字043601号文规定收费
46
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审批
《水土保持法》、《广东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
按粤行费韶字043601号文规定收费
47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市农业局
48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49
市属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企业变更、中止、终止的审批
《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20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0元(粤价费(1)字[1993]112号);代省收费10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0
营业性演出审批及演出内容核准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51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作业审批
《文物保护法》
5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3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及建立城市社区有线民视系统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市卫生局
54
卫生许可(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
《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按粤价费(1)字[1993]112号、粤价[2002]185号文的标准收费
55
放射诊疗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治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56
执业医师注册核准
《执业医师法》
按粤价[2000]148号文的标准收费
57
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卫生局
5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按粤价[1998]226号文的标准收费
59
母婴保键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按粤价[1998]226号文的标准收费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市环保局
6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许可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管理规定》
62
排污许可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63
处置环保设施(场所)许可
《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64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及转移联单核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环保局
66
V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我省核技术应用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
67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68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69
开办武术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70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市林业局
71
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植物检疫条例》
按[1992]价费字96号文的标准收费
72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及运输证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按粤价[2002]190号文的标准收费
73
木材运输、经营(含林木种子)、林木采伐、使用(含临时使用)林地许可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种子法》
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粤财综[2002]18号文的标准收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城乡规划局
7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75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粤价[2003]160号文的标准收取
76
核发乡村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法》(07年8月颁发)
代收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粤价[2004]265号文的标准收取
市城市管理局
77
占用城市绿地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许可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78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许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79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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